3月17日,集(ji)團黨委第一(yi)巡察組在(zai)川投大廈召開(kai)巡察房(fang)地產(chan)公(gong)司(si)黨支部情況(kuang)反饋會。省紀委監(jian)委駐川投集(ji)團紀檢監(jian)察組組長、集(ji)團公(gong)司(si)黨委委員、紀委書(shu)記、巡察工作領導(dao)小(xiao)組副組長李(li)明舟(zhou),集(ji)團公(gong)司(si)副總經理、房(fang)地產(chan)公(gong)司(si)董(dong)事長孫(sun)前元出席會議(yi)。
會議傳達學習了中辦2021第62號文件《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》精神,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反饋了巡察意見。
李明舟(zhou)代表(biao)集(ji)團公司黨委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(bu)就加強和(he)落實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(qiu)。他指出,巡察本質(zhi)上是上級(ji)黨(dang)組織對下級(ji)黨(dang)組織履(lv)行黨(dang)的領(ling)導職能責任的政(zheng)治監督,重點在于發現和推動解決影響黨(dang)的領(ling)導、黨(dang)的建(jian)設、全面從(cong)嚴治黨(dang)的根本性(xing)全局性(xing)問題,根本任務是督促(cu)全黨(dang)增強(qiang)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做到“兩個確立”“兩個維護”,突出的是政治監督。集團黨委第二輪巡察正是結合省委巡視“回頭看”反饋意見,對下級黨組織開展的常規巡察,以此形成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,打通全面從嚴治黨的最后一公里。
他強調,巡察(cha)整改要立行立改、真改實(shi)改,壓緊壓實(shi)黨組織(zhi)主體(ti)責任、紀檢監督職責。要對標對表、走(zou)深走(zou)實(shi),貫徹“發現問題、形成震懾、推動改革、促進發展”的巡視巡察工作方針,踐行“聚焦問題逐一整改、舉一反三深入整改、建章立制源頭整改、注重實效認真整改”的四個判斷標準,做到整改方案要細、舉措要實、問責要嚴、實效要好。要融會貫通、守正創新,堅持邊學習、邊調研、邊工作、邊總結的“四邊”工作法,緊扣企業實際,勇于破解難題,以高質量的巡察整改,推動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。
他(ta)要求,房(fang)地產公司黨支部(bu)(bu)要本(ben)著不(bu)躲(duo)避、不(bu)推諉、不(bu)懈怠的態度,對巡察(cha)反(fan)饋的意見認真研(yan)究、消化吸收。支部(bu)(bu)書記(ji)要擔起第一(yi)責任人(ren)責任,班子成員要落實“一崗雙責”,種好自己的責任田,以上率下、親自抓,對照反饋問題深刻剖析原因,拿出務實舉措,在整改落實上見真章,切實維護政治巡察的權威性、嚴肅性、有效性。
為進一步抓好(hao)巡察整(zheng)改“后半篇文章”,孫前元向房地產公司黨支部提出四點建議:要以講政治的高度,認清巡察重要意義;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,強化整改責任落實;要以求真務實(shi)的(de)作風,逐項抓好整改(gai)任務;要以抓鐵有(you)痕的勁頭,強化跟(gen)蹤督辦力(li)度。
房(fang)地產公司黨(dang)支部書記王海洋作表態發言。
集團公司(si)黨(dang)委組織部、紀委辦公室(shi)、黨(dang)委巡(xun)察(cha)辦公室(shi)相關負責人;第(di)一巡(xun)察(cha)組組長、副組長、聯絡(luo)員;房(fang)地產公(gong)司主要負責人及班子其他成員、各部門及所屬公(gong)司參加(jia)會議(yi)。